加拿大消费者权益厅今日正式发布公告称:
2018年3月1日,加拿大193号法案中禁止上门推销法正式生效。
该项禁止上门推销法中明确规定:
任何人都不可以到消费者家门口销售和家庭服务相关的商品。
该禁令涵盖的商品:炉、空调、空气净化器、热水器、水处理设备、净水器、水过滤器、软水剂、风管清洁服务,任何执行或结合上述一项或多项功能的商品或服务。
而如果你想购买或租赁上述产品中的任何一种,你可以联系销售人员并邀请他们到你的家中。
该项法案中还有一项:如果你叫维修人员上门,他们不可以让你签新合同或是卖给你零件,他们只可以留下产品,然后由你自己决定是否需要购买。
按照新规定:已经签署合同的消费者同时会享受到10天的冷静期,在冷静期内,你可以出于任何原因取消协议且不会受到处罚。
这项规定旨在保护弱势群体不会因“不明条款合同”上当受骗,或者“被销售人员误导”。
违反该规定的销售人员若被抓到,将会面临高额罚款。
首次违反者将被处以最高$500的罚款,犯法的公司将被处以$5,000;第二次违反者罚款$1,000,公司处以$10,000;第三次违反者罚款$2,000,公司处以$25,000的罚款。
*该规定不适用于营销和广告行为。
关于该项法案的更多细节请登录加拿大消费者权益厅官方网址了解:Financial Consumer Agency of Canada - Canada.ca https://www.canada.ca/en/financial-consumer-agency.html